(一)范围和要求
1、办理范围: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人民团体、民主党派、法院、检察院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涉及编制(控员数)使用等需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项。
2、基本要求:凡涉及编制(控员数)人员变动都应该向区委编办申报办理或者备案。
(二)具体项目
1、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入编、脱编;
2、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备案;
3、政府雇员进出备案。
(三)申报材料
《呈批表》及人事手续相关材料复印件。
(四)办理程序
1、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入编、脱编。
用人单位每月将《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入编、脱编呈批表》及相关材料报区委编办,按程序办理。
2、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备案;
用人单位填报《二三类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呈批表》及相关材料给区委编办备案。
3、政府雇员进出备案。
用人单位填报《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变动呈批表》及相关材料给区委编办备案。
(五)办理机构
顺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区政府大楼12楼